如何在竞技体育中谈论性别?
1902 人参与 2024年10月04日 21:34 分类 : 深国交哲学社 评论
8月2日,国际奥委会发言人Mark Adams回答记者问时说:「阿尔及利亚拳击手出生时是女性,注册时是女性,生活中是女性,拳击时是女性,护照也是女性。这不是一个跨性别的案例。有些人混淆了,认为这是一场男人与女人的比赛。事实并非如此,科学界对此已有共识。从科学角度讲,这不是男人与女人的搏斗。我认为我们需要澄清这一点。」 Adams这里的回答,针对的是近期关于阿尔及利亚女性拳击运动员伊曼·哈利夫 (Imane Khelif) 的巨大争议。8月1日,哈利夫在对阵意大利拳击手安吉拉·卡里尼 (Angela Carini) 。46秒内,卡里尼放弃了比赛,声称无法承受哈利夫的重拳,害怕自己的鼻梁会被打断,需要「保护自己的生命」。尽管女性拳击的公众关注度向来有限,但哈利夫和卡里尼的这场对决引起了轩然大波。这件事被社交媒体描述为「跨性别女性」(或者说「向公众隐瞒和欺骗自己性别的男性」)不公平地击倒了一位女性拳击手的丑陋比赛。英国作家,《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发推讽刺哈利夫的笑容,声称那是「一个被厌女比赛所保护的男性击垮一个女性和她的梦想」之后所流露出的笑容。令人惊奇的是,在99%的事情上都持有明确反女权态度的亿万富翁伊隆·马斯克此时突然转变为一个女权主义者,也发推谴责:「男性不属于女性比赛」。甚至意大利总理乔治娅·梅洛尼 (Giorgia Meloni)(她隶属于极右翼政党意大利兄弟党)也表态「拥有男性基因特征的运动员不应该参与女性比赛」。 事实上,阿尔及利亚并不是一个跨性别合法的国家,且哈利夫从一出生就被在法律和其他意义上认为是女性,自我认同也一直是女性。8月10日,哈利夫战胜中国选手杨柳,取得66千克量级女子拳击金牌。取得胜利后,她这样说:「我像其他女性一样是个女性。我作为一个女性出生,我作为一个女性生活,我作为一个女性比赛,这没有什么可被质疑的。」 的确,哈利夫确实曾经被国际拳击协会禁止参与2023年世界拳击锦标赛,理由是她的睾酮素水平过高。国际拳击协会主席乌玛·克里姆廖夫 (Umar Kremlev) 也声称哈利夫具有XY染色体,即雄性染色体。然而,华盛顿邮报质疑国际拳击协会的检测结果,声称协会并没有提供足够的科学证据证明哈利夫睾酮素水平过高,或者具有XY染色体。面对质疑,国际拳击协会在2024年7月31日承认,他们并没有对哈利夫进行睾酮素水平检测,但是他们采用了其他被认可的检测方法证明哈利夫并不适合参与女性比赛。国际奥委会拒绝承认国际拳击协会对哈利夫的检测结果,声明该结果是「突然且武断的」,「缺乏合适的流程」。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看到哈利夫最终被允许参加奥运会比赛。 不论哈利夫的染色体状况和睾酮素水平如何,至少有一点是明确的,那就是哈利夫拥有一套「女性」的生殖器官。阿尔及利亚的医院和政府正是因为这一广泛为人所接受的性别判定标准将哈利夫判定为女性。显然,跨性别者指代的是那些其自己的性别认同和出生时其被医院和社会指定的性别所不同的人群。又因为哈利夫的自我认同也是女性,她无论如何都不是也不会是一个跨性别女性。 其中可能令人陌生的环节在于,哈利夫拥有「女性」的生殖器官并不意味着她一定具有XX染色体。事实上,并不是所有人都具有「XX染色体或者XY染色体」二者之一,而人的染色体、外生殖器、性腺、荷尔蒙和第二性征等科学的「性别特征」之间也并不存在密切的咬合关系。假设哈利夫确实不拥有XX染色体,或者她的睾酮素水平确实远超一般拥有XX染色体的人们,那么哈利夫是一个间性人,即她的各种生理的「性别特征」之间并不「连贯」。而间性人和跨性别是两个可以说不相关的概念。 不仅哈利夫并非一个跨性别女性,2024年巴黎奥运会根本没有允许跨性别运动员参与比赛,但有关跨性别的讨论和情绪依然铺满了中外互联网的视线。其实,很多关注这一话题的人并不清楚哈利夫的染色体和睾酮素检测结果,更有很多人也并不清楚间性人的存在,甚至不知道这个概念。那么他们为什么会认定哈利夫「其实」是一个「男性」呢?除了广泛存在的对跨性别的恐惧和猎巫情绪的影响外,也许是他们看到了哈利夫「男性化」的外表,也许是他们看到了哈利夫强大的拳击力量,由于这两点,许多人认定她一定天生具备男性的生殖器官或者XY染色体。 女性拳击手以及从事铅球、举重等项目的女性运动员本就是被攻击、质疑为「男性化」的重灾区。有关选手婚恋方面如何失败的传闻和想象长期存在,这都是对于其「不符合传统性别气质」的取笑。不难看出,对于女性拳击手甚至其他女性运动员的非传统性别气质的敌视,正好与对跨性别群体的排斥和恐惧融会贯通、一拍即合,爆发了对以女性气质来确认女性身份的要求。「你符合参赛的要求,但你看起来不像女的,想来,你就是传说中的跨性别吧?跨性别真是把我们好好的竞技体育公平全毁了。」 在西方语境里哈利夫的「性别不明」也与西方对于第三世界国家文化中性别特质的极度不敏感相配合。学者Hortense Spillers指出,在17、18世纪的黑奴贸易中,殖民地运送黑奴的货船上,男性黑奴和女性黑奴往往不被区分性别,全部被安排在狭小的隔间(或者说「货架」)上。这是因为对于白人奴隶主来说,黑奴是牲畜,不用区分性别。当然还有不那么赤裸裸的例子,这或许可以被美化成《蝴蝶君》宋丽玲雌雄莫辨,或者幽默化为「白种人眼里亚洲人都长一个样子」。但这都揭示了,以白人文化为绝对主体和视角,「外族」人之间本就不值得被关注到其中差别。其他文化中性别的表达方式对于「宇宙中心」的西方来说不值一看:只要不是以我熟悉的方式区分的,那就是没区别。无独有偶,第一位在奥林匹克运动会上被质疑性别的女性运动员也并非白人,她是1928年阿姆斯特丹运动会上的日本女性运动员人见绢枝。 人见绢枝
有一种观点声称,这些基于外观或者刻板印象的对于性别的指认都无关紧要,真正重要的是哈利夫的染色体到底是XX还是XY。它听起来似乎很科学,似乎指出了「问题的本质」。但是,奥运会并非采用的染色体检测来确定运动员性别以及他们所属的赛事性别组,而是采用睾酮素水平作为检测标准。为什么?奥委会没人学过初中生物吗?当然不是。奥运会在1958-1992年间采用过染色体性别检测,但这种方式最终被淘汰放弃了。奥委会给出的原因是,这种检测方法不能很好地检测出「男性性质」,也就是那些被认为是属于男性的更好的体能,力量和速度。换句话说,一个人的Y染色体怎么样和其在体育竞技上的身体和心理优势之间并没有很强的关联。因此,奥委会之后选择了被认为更能反应一个人运动生理优势的睾酮素水平来检测性别。体育竞技性别检测的核心目的从来不是为了确定一个人的「性别本质」,而是其在相关运动项目中的生理优势。 另一方面来说,医院产房也并非采用染色体检测和睾酮素检测来确定的新生儿性别,而是采用观察新生儿生殖器的方式,康奈尔大学的《ISRN产科和妇科医学杂志》2012年的一份研究表明,96.6%的父母选择在胎儿20周后采用超声波检测胎儿的内外生殖器的方式来决定胎儿的性别。7.7%的父母了解「染色体畸变」相关的知识,即了解胎儿的染色体可能并不符合XX/XY这两种模式,但研究表明了解此种知识并没有影响到父母们对提前得知胎儿性别的偏好。因为对于大部分的父母和政府来说,重要的是婴儿拥有什么样的生殖系统而不是染色体,这意味着这将帮助他们决定新生儿未来在婚恋、就业和家庭中占据的性别角色。 上述情况表明,对于性别的生理界定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工作。但对于很多人来说,性别就是两种染色体,它的源头和归宿是两种染色体,它具有一个简单清楚明确的,可以抛开所有术语和语境的本质,那就是染色体状况。采用哲学家罗宾·丹布罗夫 (Robin Dembroff) 的说法,流行的对于性别的观点是:性别是(1)二元互斥的,互相之间没有重合,且所有性别被男和女两种性别穷尽;(2)生物的:每个人本质上都具有一种生物性别。进一步的,有些人认为性别是(3)目的的:即每个人的生理,心理和社会特征,行为和思想方式等由先天的性别本质所决定;(4)等级的:由于男性相对于女性具有更优越的先天生理特征,所以男性比女性更优越。 暂且不谈(3)和(4),就拿(1)和(2)来说,界定一个人的「生理性别」,即便是在科学领域内部,也有许许多多不同的标准(如染色体、生殖器、激素水平),这些标准之间似乎并不完全重叠于日常对于性别的观念。并且在科学领域之外,例如法律司法领域、择偶求偶领域,这又自成一套标准(例如我国申请认领结婚证并不需要提交DNA医学检测证明)。这就不得不令人质疑主流对于性别的看法,提出那个老生常谈的问题:真的存在清晰二元的生理性别划分标准吗? 性别是二元的吗?
首先我们可以列举一下,在主流文化中,一个人需要满足什么样的要求,才是一个「正常」、「合格的」女人。首先我们会进行染色体划分,认为女性的染色体是XX,而男性的染色体是XY。我们还会区分生殖腺,男性的生殖腺是睾丸,女性的生殖腺是卵巢,生殖腺负责生产生殖细胞(精子和卵子)。第三种区分是荷尔蒙的不同,男性身体生产雄激素而女性身体生产雌激素(当然这是错误的,所有人的身体中都既有雄激素也有雌激素,其差别只在于相对水平高低)。第四种是外生殖器,男性具有阴茎和阴囊,而女性具有阴蒂和阴唇。第五种是内生殖器,男性具有输精管和前列腺等,女性具有输卵管和阴道等。在这之外男性和女性还具有不同的第二性征,例如毛发、喉结、不同的嗓音、是否有月经。以上这些都是所谓的「生理性别差异」。生理性别差异之外还有社会性别差异。人们有不同的性别表达,即他们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等,是遵循社会文化语境中男性的性别规范,还是女性的性别规范。进一步的,一个人主观上也会对自己的性别有认知和认同。暂且抛开更具有文化色彩的部分(即性别表达和性别认同),一个人成为生理女性似乎至少需要有XX染色体,需要有卵巢,需要雌性激素水平高于雄性激素水平,需要有阴蒂阴唇,需要有输卵管和阴道,最好还能有女性的第二性征:没有胡子,没有喉结,有能泌乳的乳房等等。 人们经常会不自觉的认为这很简单而且连贯:具有XX染色体就一定会有女性生殖器、女性荷尔蒙、女性的第二性征等等。反过来,他们认为一个人先天具备女性生殖器,女性荷尔蒙,女性的第二性征,那么她就一定有XX染色体。但事情远比这复杂。 首先,当精子进入卵子生成受精卵的时候,受精卵需要「正确」形成XX染色体或者XY染色体。然而人并非只有两种染色体,另外存在的染色体模式还包括XXY, XXXY, XXX, XYY和X以及各种嵌合体。尽管这些染色体不符合一般印象中的模式,但这并不必然意味着拥有罕见染色体的胎儿会夭折,甚至大部分拥有罕见染色体的人群可以进行健康生活。 更进一步,染色体也未必就能表达为性别特征。假设当前一受精卵的染色体是XY,人们一般期望它会促使胎儿发育睾丸。但Y染色体并不能单靠自己就完成这项工作,它需要X染色体以及其他染色体上的基因的配合。这之中可能出现的状况非常多。一个发育男性生殖器的人可能具有XX染色体(例如46XX引发的突变)。而在Y染色体的部分序列没能成功表达的情况下,具有XY染色体的人也可能发育女性的生殖器官。 即使此前一切「符合预期」,当一个人的睾丸发育并已经开始释放雄性荷尔蒙和雌性荷尔蒙,大脑会发出信号促使男性的内生殖器和外生殖器开始发育。然而人体的奇妙让这个过程也非常丰富。例如,乔治安娜·戴维斯 (Georgiann Davis) 出生时被指认为女性,她13岁看医生时被诊断为「子宫发育不良」。然而,六年后的检查推翻了之前的结果,医生发现她根本没有子宫,相反,她发育了睾丸。乔治安娜的症状后来被医学界称为「雄激素不敏感综合征」,也就是说虽然她发育了睾丸并释放了雄激素,但是她身体中的其他细胞对雄激素并不敏感,这导致她并没有发育出男性的生殖器官和第二性征。相反,她的生殖器官和第二性征看起来更像女性的。其他由荷尔蒙导致的罕见生殖器发育的例子还包括拥有XX染色体的胎儿由于过多的雄激素导致阴蒂发育为类似于阴茎的器官,然而这在医学上并不被诊断为一种病,因为这些人大多在社会中被视为「正常女性」并身体健康。
乔治安娜·戴维斯 (Georgiann Davis),现为新墨西哥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最后,一个人具备XX染色体、卵巢和女性生殖器依然并不代表其一定有较低的睾酮素水平和女性的第二性征。其可能由于肾上腺大量分泌睾酮素而导致面部及躯体毛发增多、声音低沉、肌肉发达。甚至,人的睾酮素水平是非常敏锐于社会环境的,有研究表明女性在对别人发号施令的时候睾酮素水平会提升,而男性在进入浪漫关系和进行育儿照料的时候睾酮素水平会降低。因而,染色体和生殖腺并不完全决定激素水平。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人类的染色体、性腺、生殖器和激素水平并不一定是完全「一贯」的,而那些这些「生理性别特征」并不一贯的人群乃是间性人,而非跨性别。 出乎许多人的意料,间性人并不罕见,依据不同的定义和不同的统计方法,估计间性人相对于全体人类的比例在0.018%至1.7%之间。这就相当于一个班级中就有可能有一个人是间性人,并且许多人终其一生都并未发现自己并不属于「那两个性别」。回到开头,如果哈利夫最终确实被证明拥有XY染色体,那么她应该属于间性人,而非跨性别。我们可以想象,一个坚称女性就是拥有XX染色体的人可能会发现,平常其一直认为是女性的人,一个拥有女性生殖器和女性第二性征的人,完全有可能并不符合其对女性的「 终极科学」 定义。 间性人群体的存在已经表明了科学上并不存在明确二元的生物性别的划分。并且,人们也不是自古以来就将性别二元对立地进行理解。柏拉图认为人天生是阴阳两性的,只不过后来分化成了男性和女性。亚里士多德则认为女性并不是一个不同于男性的性别,女性是男性的一个有缺陷的摹本。在十七世纪的西欧,解剖学家尽管认为女性的器官相较于男性更低级,更接近于「动物」,但他们也认为女性和男性拥有的是一套生殖器官,女性的生殖器官是男性的生殖器官在体内的反方向复制:阴道是阴茎在女性体内的复制,子宫是阴囊在女性体内的复制,卵巢是睾丸在女性体内的复制。 视角离开西方文化,在许多的少数文化群体中也存在着男性和女性之外的性别群体。例如,在超过150个北美原住民部落中,存在着第三种性别「双灵人」(two spirit),这些人通常是生理男性同性恋,但是其在部落中并不被视为男性,不会被要求去承担男性的性别角色,同时也并不自我认同为男性。在萨摩亚群岛的土著中也存在着第三种性别fa'afafine。这些拥有男性生殖器官的人通常以女性装扮示人,并在部落中不被看作男性。在阿富汗,童年和少年女性往往被视作男性,这是因为当地戒律不允许未成年女性独自出门,而对于贫穷的家庭来说未成年女性往往需要承担各种采购的劳动或者去出门帮工,因此她们往往被当作男性对待以便出门劳动,等到成年后才正式成为女性。可见,性别二元的观念既不是永恒的,也并非普遍的。
回到我们日常的主流文化中,我们的性别术语和性别概念的使用也是依赖于语境的,而非总是一个人的生理性别特征。例如,社会学研究的语境中,性别术语关注的是那些承担了特定性别社会角色的人,例如母亲或者丈夫,而并非想要指代这些人的染色体状况或者生殖器状况。在研究性别歧视的语境中,例如女生和男生在警校和艺校方面的录取分数线的差异,则是在指代那些被社会和政治权威指定为女性或者男性的人,以及他们因此得到的不同的对待。我们可以想象即便一个学生并不拥有「正常」的女性染色体或者生殖器,但是如果其法定身份是女性,那么依然可能在招生方面遭受针对女性的歧视。因此,性别歧视语境中的性别术语使用并非想要搞清楚那些被社会认定为女性的是是否具有XX染色体或者女性生殖器,也并非要想指代人们的性别认同,而是想要指代一种基于性别角色的、客观的社会地位的差异。而在酷儿社群或者跨性别社群中,性别则指代的是一个人主观的性别认同,而非一个人的生理特征,也并非想要指代主流社会和政治权威对于一个人性别的是怎样认定的。所以,在不同的社会语境中,性别术语往往指代着完全不同的概念和内容。 如前文所述,即便是在自然科学或者说生物科学的语境中,也并不存在一种统一的对性别的判定标准。在基因科学的语境中,性别指代的是染色体,在医院产房中,性别指代的是一个人的生殖器,而在运动赛事中,性别指代的是一个人睾酮素水平。实际上,科学从未发现某种生理特征被归属为某个单一性别的全部个体所普遍拥有。并且,哪怕是生物科学的术语也并非一定是独立于社会观念、百分百「客观存在」、完全的「生理概念」。例如,在对白蚁和黄蜂的研究中,生物学家们会使用「蚁后/蜂后」「工蚁/工蜂」「兵蚁/兵蜂」等概念,这些概念都有着明确的社会角色和社会等级色彩。也就是说,哪怕在生物科学的语境中,对性别术语的使用也并非完全规避了性别的社会方面,而是要依据具体科学研究的需要而变化。 性别,就像其他范畴那样,例如阶级、种族、国籍和残疾,是用来捕捉差异和相同的,人们通过这些差异和相同来划分不同的群体。而问题在于,每个人之间都有无数多种的差异和相同,为什么偏偏要选取这些差异和相同来作为划分人群的范畴呢?我们每个人的鼻梁、发色、肤色、体毛、眼睑、手掌、身高都有着无数种的差异和相同。日常中为什么我们要选择外生殖器的差异来划分性别呢?为什么在其他的语境中,我们是根据染色体,根据激素水平,根据性别的社会角色社会地位或者性别的自我认同来划分性别呢?甚至我们可以问,为什么我们不拿血型或者鼻腔容量来划分性别呢?我们并不想否认可能存在着自然的范畴,但是相当多数量的范畴是人为划分的,是为了满足于特定社会语境中特定人群的目的而划分的。无数多种的差异和相同,身处特定社会情景中的人们挑选其中几组来建构范畴、划分人群,是因为这几组差异和相同具备社会重要性,而不是仅仅因为这些差异是自然存在的。 例如,欧洲和亚洲的区分还有经纬度的划分以及时区的划分,这些区分并不是自然界中就存在的。欧洲、亚洲、经纬度和时区都是地理学概念,自然界中并不存在。地理学家做出这些划分,是因为这些区分对于人类来说有特定的用处,比如校准时间、方便判断方向。 人类为了满足特定的目的建构的这些范畴和区分,有的捕捉到了独立于人类社会存在的事实,比如作为欧洲和亚洲分界线的乌拉尔山脉是独立于人类社会存在的。男性和女性天生不同的解剖学差异,也是独立于人类社会存在的。但是有一些范畴则完全没有捕捉到任何独立于人类社会存在的差异和相同。比如人们对「酷」的人与「不酷」的人的区分完全依赖于人们的审美偏好和社会文化。而认为存在一种清晰二元的生理性别「本质」,并尝试用这种二元的生理性别来划分男女,正如上文的科学成果所展示的那样,也并非事实,而是人们的一种错觉,它并没有捕捉到任何独立于当前主流的性别意识形态和性别社会秩序之外的任何生物学事实。 当然,清晰二元的性别划分观念是一种错觉,并不意味着具备男性生殖器和女性生殖器的人们之间各种统计学意义上的先天的生理差异是不存在的。日常人们之所以拿生殖器来划分性别,是因为在传统的社会中,生理生殖系统以及其所带来的生理差异在家庭,亲密关系,人口繁衍和劳动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一个简单的例子是,在传统的部落和农业社会中,人口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存续至关重要,因此需要将女性固定在生育和照料后代的社会角色上,另一方面,主要承担生育和照料劳动的女性又无法像男性那样全身心投入到农业和手工业生产中。因此,一个人的生殖器情况不仅决定了其在人口繁衍中要承担的角色,还决定了其在性别劳动分工中要占据的角色。所以,传统社会依靠生殖器官来划分性别乃是因为一个人在人口繁衍和劳动生产中所占据的角色对社会来说至关重要。但是,当今社会并不认为一个人必须要结婚生子,并不认为结婚生子就是在对社会做贡献,当今的大部分劳动由于各种社会制度的确立和科技的发展也不再对一个人的生殖器如何提出什么要求,那么为什么我们一定还要坚持依据于生殖器官的性别划分呢? 总而言之,人类社会中的各种范畴和区分,绝大多数都是依赖于语境的。特定社会语境中特定人群的特定目的使得人们将某些(可能是想象中的)差异和相同挑选出来作为划分事物和人类群体的范畴以来帮助他们实现他们的目的。性别范畴也是如此,相关的性别术语在指代什么并不是独立于社会语境的,仿佛在全部语境中都在指代染色体或者生殖器。当我们使用某种性别术语或者性别概念的时候,我们需要注意,这种性别范畴是在哪个社会语境中的?采用这种范畴的目的是什么?这个目的是不是正当的? 这并不是说性别完全不存在一个形而上学本质,而是人们对于性别术语和性别概念的使用本来就不需要完全遵循性别的形而上学实质(更何况性别研究和哲学学界普遍将性别的本质理解为一种社会事实而非生理事实,本文限于篇幅无法进一步展开相关的讨论)。正如哲学家伊丽莎白·巴恩斯 (Elizabeth Barnes) 指出,有时人们错误地认为存在一种独立于语境的,解释「深入事实」的性别概念,另一些时候人们错误地将适合于一种语境的性别概念不加改变地使用到另一些语境。进一步的,否认性别术语的使用在某些语境下可以脱离于「性别本质」也有着相当的政治意涵。在女性主义,跨性别和酷儿社群的语境中,人们使用的性别概念往往并非想要指代当前的性别实质是什么,而是想要指代一种理想中的性别秩序(例如性别不再是一种压迫性秩序,或者人们自己选择去成为某个性别)。用「性别的本质云云」来否认相关语境中的性别概念,往往只是显露出了一种维护当前性别秩序的政治倾向。 体育的本质与性别分组
如果我们已经认可了不仅科学上不存在二元的生理性别,在我们的社会中也不存在一种独立于语境的性别概念使用方式,那么奥运会和其他体育比赛中所使用的男/女运动员的性别二元分组需不需要改变呢?对此,我还是想要重提我在上一部分的观点,即当我们在评估某种性别概念或者说性别范畴的时候,我们要关注:它是在哪个语境中被使用的?该语境中使用这一性别分类的目的是什么?这一目的是否是正当的?所以,我认为探讨体育中,尤其是竞技体育中的性别分组,需要我们理解体育的目的,或者说体育的本质是什么。 在和哈利夫相关的争论中,包括和跨性别者参与体育比赛相关的争论中,人们往往诉诸于「公平」,即认为睾酮素过高的人还有跨性别男性相对于女性有太大的先天优势,因而对于女性运动员来说不公平。在哈利夫和跨性别参赛相关的争论中也是如此。但是问题在于,难道在同一种性别的参赛者中,不存在非常巨大的先天生理天赋上的差异吗?难道女性赛跑运动员A和另一个女性赛跑运动员B间的天赋差距一定会比一个男性赛跑运动员C和A之间的差距小很多吗?为什么人们会认为由不同性别带来的先天生理优势是不公平的,但是在同一种性别之内的先天生理优势就是公平的呢? 这里需要思考的是,体育竞技为什么要谈论公平?体育竞技的最终目的是取得运动员之间的「公平」吗?有些哲学家,比如约翰·罗尔斯 (John Rawls),认为对于政治来说最重要的价值是公平。法学家,政治哲学家罗纳德·德沃金 (Ronald Dworkin) 也认为「政治权威平等对待每一个公民」是政治的「至上的美德」。对于政治来说,公平或者说平等是最高的美德,但是对于体育来说,「公平」是最高的美德吗? 我们并不认为体育的最高美德,或者说最终目的是公平或平等。我们认为体育的最终目的是乐趣,是尽可能的让更多的人更好的体验到运动和竞技的乐趣。 体育竞技不同于健身,健身是为了一个人的健康,而健康不一定带给人们竞技所带来的刺激和爽快。体育是通过精心指定的规则来给运动员创造挑战,在克服挑战的过程中,运动员和观众体验到其他活动难以体验到的乐趣。在竞技体育中,人们是用规则来在运动员之间制造对抗性局面来制造挑战。运动员在互相竞争中,运用自己的身体和心灵克服挑战,使自己和观众获得乐趣。如果我们认为体育的最终目的是乐趣,那么指定公平的规则,包括分组规则,就并非是为了公平本身,而是因为如果规则在某些方面明显不公平,体育竞技就难以给双方运动员都带来合适的挑战,因而也就破坏了比赛的乐趣。比如如果一方足球队的球门可以比另一方更小,那么双方球队面临的挑战就不是由对手本身带来的了,而是由球门这种和对手无关的因素带来的,此时就失去竞技的乐趣了。 可以发现,很多的体育规则的设计并非是为了公平,而是为了乐趣。比如足球规则不允许运动员用手,是为了保持该项运动的特色,也就是为了人们能够体验到不同种类的乐趣。而另一些规则的设计则是在鼓励运动员们去冒着高风险获得高收益,比如棒球比赛中的偷垒规则。还有一些规则,则是鼓励运动员们去做出更有观赏性的动作,比如在花样滑冰、跳水中种种对于动作的评分规则。因此,竞技体育绝不仅仅是为了公平。甚至我们可以说,公平从来不是竞技体育真正的目的。对于体育来说,公平具有的是工具性价值而非内在价值,规则的公平是为了实现竞技游戏乐趣的工具之一。 事实上,我们相信没人会觉得先天生理优势在体育中是什么需要去消除的因素。如果由一个运动员A靠自己的努力和另一个运动员B靠天赋最终达成的短跑成绩差不多,没人会要求A和B必须分组比赛。没有人会认为体育比赛的分组规则应该让天赋差不多的人分到一组。这一事实已经说明了为什么公平从来不是体育的最终目的之一,因为如果我们真的要求公平的话,那么体育比赛应该把那些付出的训练努力相近的人分到一组,但是显然没有人会觉得应该这么做。体育竞技分组的目的不在于衡量先天生理优势的高低,正如同我们并不认为同一性别之间生理天赋上的优势需要影响分组,那么,为什么我们会认为不同性别之间生理天赋上的优势需要决定分组呢? 回答这个问题,需要我们思考体育是如何通过分组来实现其「让更多的人更好地体验到体育竞技的乐趣」这一目的的。体育分组是将水平相近而非天赋相近的运动员分到一组,这样运动员们之间的竞争才是真正的挑战,才有悬念,运动员们才会认真对待他们的比赛。如果一组的运动员们水平相差过大,一方很轻易的就会战胜对方,那么运动员们根本没法接受真正的挑战,对于观众来说也将是乏味的比赛。残疾人和非残疾人运动员之间大概率会存在很大的水平差距,所以人们将他们分组;年轻和年老的运动员之间大概率会存在很大的水平差距,所以人们将他们分组;业余选手和专业选手之间大概率会存在很大的水平差距,所以人们将他们分组。甚至淘汰赛本身也是这样一种筛选分组机制,它的胜者即那些水平高过一定阈值且水平相近的选手。只不过相对于淘汰赛,分组机制在保证了水平相近的人们在一起比赛的同时,还将更多种类的人群也纳入到了体育比赛中。通过分组而不是淘汰,分组规则尽力让更多的人都能享受到体育竞技的乐趣。当然淘汰赛也并非无用,像奥运会这样的赛事要代表高水平运动,因此人们需要淘汰赛来保证选手有足够的能力带来精彩的比赛,在此最低能力之上,再根据其它可能带来显著水平差异的特点进行分组。 通过性别来分组的依据也是一贯的,因为睾酮素水平确实会较大地影响到运动员在某些项目上的比赛成绩,例如短跑,掷链球和撑杆跳高。如果不按照性别来分组,那么站在奥运赛场上的短跑运动员可能大部分都是生理为男性的选手了。显然我们不想看到那么多生理为女性的选手无缘奥运赛场。这违背了「让尽可能多的人享受到体育竞技的乐趣」的目的。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不管哈利夫的睾酮素水平如何,她相较于其他的女性选手来说都不具有特别显著的优势。哈利夫生涯一共打过56场比赛,而她在其中47场取得了胜利,而其中只有7场是通过KO来取得胜利的。也就是说,实际上由很多女性选手都打赢过哈利夫。即便哈利夫睾酮素水平比较高,这也没有给她带来过分的优势使她和其他女性选手拉开巨大的差距。因此,将她分到女性组并没有什么问题。 不过,随着越来越多的间性人和跨性别群体在体育比赛中得到关注,日常的性别范畴似乎越来越显示它在体育分组中的粗糙,我们需要重新思考体育竞技的分组规则是否一定需要和性别挂钩呢?如果我们只是想要将水平高且水平相近的运动员们分到一组,我们是否一定要坚持用社会在出生时给一个人赋予的性别或者按照性别认同分组呢?我们是否可以抛弃性别分组,按照不同的睾酮素水平来分组呢? 比如睾酮素低于10nmol/L的人一组,高于10nmol/L的人一组。这样既不会让运动员不得不和与自己有显著优势的人一起比赛,也不会让运动排斥睾酮素水平较低或较高的人群。或者说,如果睾酮素水平并不是一个很好地检测运动员之间优势差异的标准,那么是否有可能采取其他更精准,更科学的分组标准呢? 可能有读者会认为,跨性别人群不能被按照性别认同来分组是不是冒犯了其性别认同呢?我们并不认为如此,因为体育分组可以是一个和性别认同无关的语境。就像在检测宫颈癌的语境中,我们相信没有跨性别女性因为自己不被囊括到检测宫颈癌的人群中而感到冒犯。在检测宫颈癌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存在宫颈癌风险的人们的健康,而跨性别女性并不存在宫颈癌风险,她们不需要参与宫颈癌检测来保障自己的健康。同样的,如果体育分组可以和性别脱钩的同时跨性别运动员依然可以被分组到和自己水平相近的组别,享受参与奥运会的乐趣,是不是就已经满足了体育的目的了呢? 因此,最后我们的问题来到了:鉴于间性人运动员和跨性别运动员应该被纳入到竞技体育中来,竞技体育是否应该沿用性别分组,而不是采取其他能更好地检测运动员的优势的标准呢?然而,我们对此的回答依然是:不。我们认为这个问题错误地判断了当前有关跨性别运动员参赛相关的舆论争议的核心。 意识形态化的体育竞技
当前舆论场上对于跨性别运动员参赛之所以会引起这么多的争论和恶意,核心问题并不在于是不是需要更科学的分组,而在于人们太在乎体育比赛的输赢,或者说给予输赢以太重的政治价值。 尽管我们在前一节讲到竞技体育是以创造对抗性局面来制造挑战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作为结果的输赢应当是竞技体育的价值或者乐趣所在。确实,运动员们在参赛时需要以赢得比赛为目标,这是认真对待比赛,尊重比赛的基本要求。但是运动的价值在于运动员在追求生理的过程中展现出的挑战困难,提升自我的精神和与旗鼓相当的对手比拼的乐趣。真正理想的体育比赛是,选手们都尽兴忘我地投入到了比赛中,他们在比赛中展现了自己作为运动员的风采,最后不论输赢他们都能为与对手有这样一场精彩的对局而开心。 然而,我们面临的现实是体育运动不可避免地被政治化和意识形态化了,而离它理想中的目的,为了更多人享受更多的竞技乐趣愈发远了。人们给予了奥运会太多的政治分量,把它看作是争取国家和民族荣誉的舞台,而体育竞技本身的乐趣反倒被淡化了。人们想象着国家和民族荣誉被政治正确的跨性别群体所玷污,象征着「文明」的秩序的崩坏,这就是为什么哈利夫的比赛会在当下成为舆论战场。在体育被意识形态化的这一点上,我们并不认为「进步派」做得更好,体育竞技并不能、也不应该担负起争取少数群体政治平等的任务。我们希望间性人群体和跨性别群体可以参与到奥运会中来,并不应该是因为指望他们参与奥运会可以提升他们的政治和社会地位,而仅仅是应该因为我们希望所有人都有机会体会到竞技体育的乐趣。是的,奥运会从一开始就是政治化的,它和国家荣誉和种族优越感紧密的捆绑在一起。奥运会历史上不乏乔治·奥威尔这样的批评者,也不乏莱尼·里芬施塔尔这样将奥运会的国家主义种族主义精神发展到极致的拥护者。但是,我们并不认为从反方向(尽管这一方向在政治上是值得肯定的)进一步将体育竞技意识形态化是更好的策略。 因此,最后我们想说的是,也许对抗核心问题,也就是体育的意识形态化的策略并不是进一步去参与意识形态的争端,而是去重新审视体育的价值和初心。以及,最重要的,去自己参与体育运动,去体会体育竞技的乐趣。拒绝让体育成为意识形态战场的最好方式就是去全身心地投入到体育运动中去——它本身就成为了一种政治宣言。/ 参考文献:
[1] https://en.wikipedia.org/wiki/Imane_Khelif [2] https://en.wikipedia.org/wiki/Sex_verification_in_sports [3] Lisa Wade, Myra Marx Ferree. Gender. 2019, W. W. Norton & Company, Inc. [4] Robin, Dembroff. Escaping the Natural Attitude About Gender, 2020, Philosophical Studies. [5] Robin, Dembroff. BEYOND BINARY: GENDERQUEER AS CRITICAL GENDER KIND. 2020, Philosopher Imprint. [6] Elizabeth Barens. Gender and Gender Terms, 2019, NOˆ US. [7] Angelique J. A. Kooper, 1 ,* Jacqueline J. P. M. Pieters, 2 Alex J. Eggink, 2 , 3 Ton B. Feuth, 4 Ilse Feenstra, 1 Lia D. E. Wijnberger, 5 Robbert J. P. Rijnders, 6 Rik W. P. Quartero, 7 Peter F. Boekkooi, 8 John M. G. van Vugt, 2 and Arie P. T. Smits. Why Do Parents Prefer to Know the Fetal Sex as Part of Invasive Prenatal Testing? 2012, ISRN 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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